通知公告
中律通(2016)151号
关于推荐市政府政务公开法律顾问的通知
各律师所、律师:
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,建设法治政府,市政府拟聘请我市律师担任政务公开法律顾问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人员条件
1、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;
2、熟悉行政事务,尤其是与国土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,胜任政府政务公开工作;
3、从事过相关领域的工作,具有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;
4、具有律师执业资格,三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,具有实际独立处理法律事务的经验和能力。
请各律师所积极发动律师报名,并于11月9日前将推荐(自荐)表发送到律协邮箱。
联系人:杨晓政 联系电话:88228199。
中山市律师协会
2016年11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