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故事

宋治勇,广东洋三律师事务所律师。于1989年3月任市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1994年3月任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主任。曾任第一届、第二届中山市律师协会理事。
主要事迹
90年代开始,宋治勇律师受聘为威力、玻璃厂、中旅等中山80%国有集团公司、半数金融单位、十几家港澳企业的法律顾问,承办数百起诉讼、非诉业务,涉及标的额达数十亿元,业务效益连续多年居中山律师从业人员之首,跻身广东律师业务创收十强之列,被多次评为系统先进工作者,荣立三等功一次,是当时中山律师界当之无愧的排头兵,至今已从事律师工作近37年。
个人专著、译著或发表论文
撰写《律师为境外售房提供法律服务的尝试》
获奖情况
1、1989年经中山市司法局批准荣立三等功;
2、1991、1992年度获中山市委、市政府评为“先进工作者”;
3、1995年获中山市司法局、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为1994年度“特级金牌律师”;
4、1996年获中山市司法局、中山市律师协会授予1995年度“金牌律师”称号;
5、1997年获中山市司法局、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为“优秀律师”;
6、2000年获中山市司法局、中山市律师协会评为“优秀律师”。